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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石湾派出所办理业务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3041417333583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14 17:33:35.0 答复时间 2023-05-06 12:38:1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石湾派出所办理业务不作为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3年3月20日陪同妻子(陈*清)到石湾派出所办理小孩(陈*业、陈*瑄)入户申请。当天办完后,回复15个工作日内会收到审批通过提醒。本人于4月13日打电话咨询进度,回复说缺少“现场照“资料。中间间隔23天时间没工作人员通知办理进度,没工作人员通知缺少资料,请问这是什么态度?本人和妻子13日从深圳东莞请假过去,现场照就2分钟的事情,为什么3月20日办理当天没人通知,中途也没工作人员通知进度和缺少资料?如果本人不咨询,这个业务是否就一直拖着?这就是政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吗?白白浪费纳税人的时间
2023-04-14 17:33:35.0
诉求附件 fcc5a90705dad8e99a71ea758d8b578.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石湾派出所办理业务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将该事项转给石湾派出所调处,经了解,市民于2023年3月20日到石湾镇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业务,当时用于办理陈女士业务的公安证书属于旧版证书,2023年3月28日公安数字证书需要全面升级,但由于特殊原因,用于办理陈女士的公安数字证书无法升级,导致陈女士需补充材料的信息无法及时收到。2023年4月14日,陈女士到现场咨询办理进度时,工作人员通过具体身份证号查询才能看到陈女士正在办理的业务需要补充材料(石湾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做报障处理),陈女士当日已补充了材料。经查询,目前陈女士的办理进度是等待对方派出所迁出,待对方派出所迁出后便可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照相馆拍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到现场办结业务。石湾派出所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5日致电您说明情况。 博罗县公安局
2023-05-06 12:38:1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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