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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逆向行驶申诉 投诉单号 3023041814241771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18 14:24:17.0 答复时间 2023-04-20 15:20:1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逆向行驶申诉 诉求内容:因为左转弯较急,压了2米对面车道的线,并没有一直占道行驶,现申请撤销处罚,改为扣分警告。
2023-04-18 14:24:17.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418142132.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粤L37**2号小型汽车于 2023年4月16日16时26分56秒许在旭日路和东升二路路口(北向南方向)左转进入路口时,越过双黄禁止标线驶入对向车道并继续行驶向前位移,实施驾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晰。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应减速慢行,禁止越双黄禁止标线行驶和超车。如对该交通违法仍有异议,可接受处罚后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惠州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电话:0752-2167094。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言,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04-20 15:20:1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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