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金通公司停发工资断缴社保 | 投诉单号 | 3023042816043383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28 16:04:34.0 | 答复时间 | 2023-05-17 14:36:0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金通公司停发工资断缴社保
诉求内容:我是金通运输集团的一名公交司机,公司在南线客运站。四月份因有违章,我被金通公交停班至今,在我四月上班十几天,并未离职的情况下,金通公交对我断缴社保并且停发工资,至今未发放三月份工资。此事我已向税务局和人社局电话投诉,现在只要求金通公交补缴四月份社保。对于停发工资的违法行为,期望劳动监察惩处!
2023-04-28 16:0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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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金通公司停发工资断缴社保】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公司方以您在试用期内发生全责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事项决定不予录用,并通知您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我街道人社所已告知用人单位尽快安排发放您劳动所得工资,并告知用人单位与您协商4月份社保补缴事宜,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5月5日17时电话告知您上述情况。:关于市民反映“城区桥西金通公交公司未按规定参保问题”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已转由我局江南税务分局办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诉求人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回访告知诉求人处理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告知诉求人需携带劳动合同原件(如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凭可证明劳动关系时间的裁决书原件)及身份证到江南税务分局非税组进行受理,同时已告知被投诉企业要求企业主动联系诉求人解决问题。截止回复,我局仍未收到诉求人需提交的资料,如诉求人后续有提供资料到江南税务分局,再进行跟踪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详询:0752-2536830。 龙丰街道办事处
2023-05-17 14:3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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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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