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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断缴如何补救才能正常使用 投诉单号 3023050712085963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5-07 12:08:59.0 答复时间 2023-05-11 14:28:5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公积金断缴如何补救才能正常使用 诉求内容:即将入职新公司,公司试用期期间不缴纳公积金,试用期为三个月,转正后才缴纳。 我现在公积金以连续缴纳40个月,后续需要使用公积金用来做商转组合贷。 问下这种情况如何才能让公积金不断缴呢? 如果发生断缴情况有什么办法才能补救呢,补救后是否影响正常的使用?
2023-05-07 12:08:5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2023年5月9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的方式,已向您作出了详细的解释与答复。 关于您反映公积金缴存的问题,具体内容回复如下:1、为避免住房公积金断缴,需做好工作的衔接,如原单位离职后,应在下家单位汇缴日之前,办好入职相关手续,包括公积金账户的封存、转移,启封业务。 2、如存在断缴,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不影响公积金的使用和正常汇缴。 如有疑问,请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5-11 14:28:5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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