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投诉黄埠镇政府 | 投诉单号 | 3023051211383198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12 11:38:31.0 | 答复时间 | 2023-05-30 14:32:5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黄埠镇政府
诉求内容:我并没说我要某些领导的联系号码,实际工作时间是2月9号到3月21号被辞退,当时我还在工作,21号被用人单位叫下去,解决工资克扣问题,20号是休息的,能不能根据事实回答,能不能不要造假,你那些领导有鸡巴用啊,我要那些号码干嘛,上一条的回复我不满意,惠东县黄埠镇政府。
2023-05-12 11:3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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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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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你反映黄埠镇政府行政效能问题,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你的诉求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经核实,惠州明某达鞋业有限公司在2009年注册且未注销,惠州铭某达鞋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注册至今,这两个《营业执照》均是同一厂址,现该公司经营主要用的是“惠州铭某达鞋业有限公司”这个公章。你是在2月9日入职的,此时该公司已注册了惠州铭某达鞋业有限公司且有《营业执照》。
关于你对出勤时间有异议。经核查,在调查笔录中,你称你被拖欠的工资是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9日的工资6189元,经你与厂方负责人核对后, 你工资是6067元并在3月21日全部结清。在收据中写的工作时间是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6日,工资是6067元。《调查笔录》、《收据》、《息诉罢访书》均经过其本人查看和签名盖手印确认的。
据了解,你已向惠东县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将在5月15日开庭,具体的出勤时间可由仲裁本门核实确认。
5月15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处理结果。
黄埠镇人民政府
2023-05-30 14:3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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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2023053010271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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