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未取得白花镇西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 投诉单号 | 3023051813233477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18 13:23:34.0 | 答复时间 | 2023-05-31 08:49:1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未取得白花镇西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诉求内容:领导们好!本人是白花西山村茶耳队村民,自出生至今户口一直在本村,是本户户主,在本村未取得田地(1997年分地,当时年纪小也不知什么原因没分到地),没有取得住宅地。为了生活在外务工,而后结婚生子,小孩也跟着落户到本村,没有在丈夫家取得田地,不是夫家村经济成员。现本村每位户主都已发下经济合作社股权证,但是本村没有把我这户加入,为此本人找了村干部,村委,村书记协商后无果,村干部以我已婚为由,是外嫁女,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成员,不登记为本村经济合作成员。本人有幸生在法制新时代,讲究男女平等,但是在本村却受着旧时代封建思想制度困扰,本村男的户主已婚了是经济合作成员,本人是女户主已婚了就不是,在此希望领导们能为民做主!还民一个公平公道,还民一个基本合法权益和保障!谢谢!
2023-05-18 13:2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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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未取得白花镇西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你反映的集体经济成员资格可提供你在该村集体的户籍材料,你夫家村小组未予认定经合社成员的证明及其他可证明你在本村长期居住的证明到我镇司法部门登记,我镇司法部门将核实你有关资料予以认定是否符合经合社成员资格并出具书面决定书。
5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
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2023-05-31 08:4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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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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