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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住建局网站咨询数月得不到回复。 投诉单号 3023060109334673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01 09:33:46.0 答复时间 2023-06-20 11:02:4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住建局网站咨询数月得不到回复。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3年5月5日就所在小区物业费缴纳问题通过网站惠州民意直通车向市住建局咨询,信件编号:3023**********25201。截止目前6月1日仍未回复。如难以解决本人咨询请及时告知,本人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
2023-06-01 09:33:46.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601093229.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住建局网站咨询数月得不到回复。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市民,你好!您反映的问题,电话联系了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交换意见。该负责人表示,商品房买卖与物业管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属于精装修房,有与开发商签定协议,按照协议办理。有关质量、收费应当与开发商协议解决。物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费收取时间、方式、金额。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收取物业服务费,《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依法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购房时,业主与开发商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已在售楼处已经公示。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小区共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积极化解矛盾,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6-20 11:02:4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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