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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投诉单号 3023061214532762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12 14:53:27.0 答复时间 2023-06-21 10:50:5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司法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诉求内容:我是金泓华庭一名业主,我最近报名了参选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街道办工作人员告知我没有参选资格,理由是我违规装修,我买的房子入户花园有一小块花池,我依据物业规定的装修条例推出,并封了窗。我分别去了惠州市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惠州市住建局物业科、惠城区住建局物业股、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告知了我的情况,这几个部门都在推卸责任,都跟我说我没有资格参选,我真的很失望,我并没有一定要当选业委会委员,我只想要个参选资格,民法典第277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政治权利,街道办为什么要剥夺我的权利?附件有街道办给的报名表,我认为其中好几个条件都是涉嫌违反上位法。按照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这也意味着,只要是小区业主都有被选为业委会委员的可能性,没有其他限制条件。这就涉及到一个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规冲突的问题。 惠州市住建局很明确的告诉我封窗就是100%违建,就失去了参选资格,那我们小区都是违建,因为当初物业也是同意我们这么装修啊。我在网上查到,如有报备,就不算违建。那报备给谁呢?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也明确了小区内的装修如果得到物业的同意就不算封建,那这两个职能部门谁说了才算? 附件有我家的入户花园封窗,也是根据别人家装修来定,没有搭建,没有超出外立面,也统一了外观,我没有参选资格,那别的邻居一样也失去了参选资格,也就是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否决了我们全体业主参选的资格。 我的来信是想问,地方法律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要怎么办呢?一定要闹上法庭吗?我花了那么多的钱买了个房子,我是业主,我怎么就没有资格了呢,就因为我封了窗??别的邻居也封了窗。难道封了窗就永远没资格了吗?
2023-06-12 14:53:27.0
诉求附件 广东物业管理条例参选资格.png 我家入户花园封窗.jpg 街道办筹备小组报名表.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参选业主委员会资格的问题,目前该小区已递交了筹备组业主推荐登记表以及相关资料,我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会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选定筹备组人员。届时人员确定后会在小区公示,详情届时可留意公示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目前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事项未进行到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这一环节,如您递交的资料被街道执法部门核实认定确属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286条业主守法义务和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职责,以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31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及相关的条例确实存在此情况就不符合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具备条件。建议届时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公示后,如您有意愿参选可在公示期间领取表格递交相关资料给社区和我街道业主委员会组建办进行资格审核。我街道业主委员会组建办将依法依规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进行审核并选定,如有疑问可致电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业主委员会组建办咨询(0752-2526939)。关于封窗的问题,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第五项)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小区改变外立面不合法。改变建筑物外立面需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当时小区修建考虑不周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建议由物业统计收集业主需求,统一上报改变外立面资料给行政部门审批,由行政部门审批后,按照审批要求来实施。 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3-06-21 10:50:5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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