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粤省事申请公积金提取全渠道都无法撤销投诉事项 | 投诉单号 | 3023061621510410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6-16 21:51:05.0 | 答复时间 | 2023-06-21 15:48:0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 粤省事申请公积金提取全渠道都无法撤销投诉事项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3年6月16日下午18点在粤省事提交一笔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业务未有提示全额提取并会引起销户的提示,只有填写收款账号空格,就点击“开始申请”,未尽业务告知义务已附图说明。其次,在流程处于“待审批”阶段,公积金中心各渠道包括粤省事都没有撤销该业务的渠道,本人咨询12329热线,也告知无任何撤销,这一举措给市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误导。本人认为公积金提取是个人意愿,在未得到提示并且未审批的情况下,有权申请撤销业务,本人当前的意愿为:撤销16日的离职公积金提取申请。已发各渠道投诉,因该业务时效较快,烦请管理中心协助做相关处理,谢谢!
2023-06-16 21:5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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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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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陈*漫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粤省事申请公积金提取全渠道都无法撤销】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电话回访。与公文编号3023061619084106401为同一职工。一、离职提取已注明只能全额提取,全额提取后公积金账户自动注销。职工已在新单位入职,原公积金账户注销并不会影响新单位缴存公积金,只需要新单位重新帮职工开户即可。二、离职提取是即办件,提交成功业务已办理完结,并无审核环节,无法取消。 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市民表示理解。咨询热线:0752-12329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6-21 15:4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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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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