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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孩面临无法可读,无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投诉单号 3023062015522108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20 15:52:21.0 答复时间 2023-06-21 11:16:4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小孩面临无法可读,无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诉求内容:小孩在惠阳区已接受六年义务教育,一年级到六年级(就读公立学校淡水一小),今年按要求去报名七年级,结果学校因惠阳区招生政策:1、小孩不是惠阳区户籍;2、监护人近五年(包含2023年6月份)未在惠阳区购买社保。这两项拒绝小孩报名,导致小孩无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情况介绍,2007年在惠阳区购买的房产,监护人户籍是惠阳区,在惠州市购买社保20年,前15年在惠阳区购买,近5年因工作原因,在大亚湾购买社保,招生政策没有提前通知家长,让家长有足够的时间去处理达成招生要求,导致现在小孩报不了名,面临无书可读的局面,而无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请求政府给予帮助,让小孩能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谢谢!
2023-06-20 15:52:2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小孩面临无法可读,无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发布,市民可以上网进行查看: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content/4/4998/post_4998714.html。根据招生方案要求,公办学校前三批为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申报(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批为学区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惠阳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报积分入学,监护人必须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如市民小孩不符合以上规定,无法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本校教职工子女(须提供该校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凭证);2.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3.享受政府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4.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因我区学位有限,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无法申请入读我区民办学校(符合“小升初”直升条件的例外)。市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负责招生工作的教育股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6月21日,工作人员已致电联系您,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3-06-21 11:16:4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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