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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家虚假宣传润喉八仙果 投诉单号 3024082917353532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29 17:35:36.0 答复时间 2024-09-18 17:17:0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商家虚假宣传润喉八仙果 诉求内容:本人在淘宝平台购买清咽润喉的润喉八仙果,收到货后发现该产品不是保健品而是普通食品。据(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 年版)第5条: 清咽润喉。所以润喉是保健品才可以宣传的,但商家一个普通食品却虚假宣传润喉功效 食品法gb7718里明确了: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该产品宣传保健品功效不符合规定,严重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诱导特殊人群消费,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本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要求工商对商家进行查处,并依法赔偿赔偿消费者以解决此问题(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不足五百为五百元。如最后终止调解,我要求开出终止调解协议,跟商家责令整改及处罚通知书,后续用于行政复议,信访或起诉)。商家名称:博罗县石湾镇小桔食品店 商家地址:博罗县石湾镇石湾市场35号 订单编号:6933578333047494274
2024-08-29 17:35:36.0
诉求附件 95EC35D8B2E1BC7A46BC11EF2B160F82.jpg 9D43B9FA0536B291B966B68B17D0D68B.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商家虚假宣传润喉八仙果】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博罗县石湾镇小桔食品店在2021年9月30日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关于您的举报事项,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立案的条件,我局依法决定不予立案。关于您的投诉事项,因无法找到被投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如您认为本告知书侵犯您合法权益,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起60日内向博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9月18日致电您说明情况,您表示知悉。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8 17:17:0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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