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罗浮紫苑小区物业管理不合法的申诉及相关法律依据的证明函 | 投诉单号 | 30240904004043045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04 00:40:44.0 | 答复时间 | 2024-09-21 08:39:0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罗浮紫苑小区物业管理不合法的申诉及相关法律依据的证明函
诉求内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方强烈要求贵部门:
1. 确认融丰物业管理不具合法性:请贵部门核实融丰物业在罗浮紫苑小区的管理行为,并出具相关文件,确认其管理资格不合法。
2. 依法撤销融丰物业的管理权:请贵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撤销融丰物业在本小区的管理权,并要求其立即撤出该小区,恢复业主的合法权益。
3. 协助业主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我们请求贵部门指导业主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并根据法定程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确保小区管理合法合规。
4. 当地长宁政府和直属管理单位不可以和稀泥的态度处理,包庇此非法物业继续在此管理。不许跳过合法合规的程序给予这个非法物业合法身份,要尊重此小区内的业主与经营者的意见。
七、对违法行为的警告与后果
我们进一步警告融丰物业,继续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强行管理小区,阻碍小区的正常运营,已
经构成了严重的法律违规行为,并涉嫌涉黑、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犯罪行为。
2024-09-04 00:4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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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罗浮紫苑小区物业管理不合法的申诉及相关法律依据的证明函】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镇人民政府将此案件转给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组)调处。经反馈: 1、关于物业未备案违规经营问题,罗浮紫苑物业已经和上级部门住建局申请备案。2、撤销融丰物业的管理权,可由小区业主自行投票商议。3、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可由小区业主自行提出申请,可向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组)咨询协助。4、长宁镇政府不存在包庇该物业为非作歹。5、关于反映违规行为,涉嫌涉黑、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犯罪行为,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报警处理。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了解,联系电话:0752-6660473。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2024-09-21 08: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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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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