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物业收费过高 | 投诉单号 | 3024090509413468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05 09:41:35.0 | 答复时间 | 2024-09-25 10:56:1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收费过高
诉求内容:投诉广东龙光物业集团管理有限公司对我位于广东省惠州市陈江街道环侨路299号玖云台*栋**收取物业费现在按2.8元/平收取物业费,这个收费明显高出同区其他物业水平,而且物业服务不到位,作为业主难以接受这种高价物业费,请求有关部门协调降低收费,按照同区小区收费标准
2024-09-05 09: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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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90509413468001】的事项已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惠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通过物业合同等方式约定。此外,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在售楼前需将项目相关费用价格进行公示告知,公示内容包括业主入住前和入住后收取的各项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予以约定。我中心已敦促物业公司需加强对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培训,提升物业企业及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质量。
承办单位: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4-09-25 10:5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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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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