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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阳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滥用职权包庇新圩镇府强买强卖村民土地和山地,违法强行开工78天,非法占地,欺压农民,知法犯法。 投诉单号 30240905172252214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05 17:22:53.0 答复时间 2024-09-27 16:04: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滥用职权包庇新圩镇府强买强卖村民土地和山地,违法强行开工78天,非法占地,欺压农民,知法犯法。 诉求内容:尊敬的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各位领导: 您好!请您收悉。举报事因如下: 1.合下村村长赖*华未征得全体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争议期间擅自《补充协议》变更山塘窝250亩《出租山地种果养殖合同》性质,非法流转给邓*昌所属公司,涉及近30亩土地以6万元/亩/40年、山地200万元/362亩/41年资金于2019年1月29日强行分配给部分村民,以租代征,剥夺农民土地权,非法占地。只因我家不同意签字贱租贱卖,老父亲赖*年种植了十八年的农作物被邓*昌有预谋的恶意挖掘毁死了两次,2019年3月16日已报110,可塘吓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 2.报警、信访、走访广东有关部门均无果,本人赖*群和赖*娴于2019年7月14日无奈的访京到西站遭红田村委会(赖*新和杨*霞)、新圩镇府(刘*韬、刘*洋和蓝*新)、塘吓派出所民警汪*等多人拦访截访,随后被跟踪监视(有照片和视频佐证)、打击报复、诬告陷害。 3.赖*华村长违纪违法行为至今五年多还继续逍遥法外,期间还与新圩镇府签订了109.54亩《征地补偿协议》 ,而且又未经全体村民同意,强买强卖,搞一刀切,又剥夺农民土地权,非法占地。2024年6月20日现场已违法强行开工,我们已向110七次报案无果,也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惠阳自然资源局已介入,可许*浩局长、黄*超副局长滥用职权处处包庇新圩镇府违法占地行为,至今78天还未作出停工依法查处,单方面案结了事,官官相护,不作为乱作为。 4.惠阳自然资源局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明知新圩镇府将农用地改建设项目用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尚未依法处理,仍为其办理用地审批。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占用土地。 综上所述: 1.非法流转、以租代征、非法占地已违反了《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2.惠阳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与邓*昌家族、赖*华村长、红田村委(赖*新、周*辉和周*聪…)、新圩镇委(周*军、文*、罗*庆、温*雄、刘*韬、刘*洋和梁*明等干部)同流合污、官商勾结、非法占地、知法犯法。 最后,特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领导们确保土地管理的规范执行,及时对非法占地和非法审批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我们老百姓土地权。
2024-09-05 17:22:5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滥用职权包庇新圩镇府强买强卖村民土地和山地,违法强行开工78天,非法占地,欺压农民,知法犯法。】的事项已收悉!经核查,因系统字数受限,完整回复内容请看附件。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2024-09-27 16:04:26.0
答复附件 回复市民.docx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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