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房子漏水存在漏水质量问题,漏水4年一直没修好,物业索要一万多高额物业费,业主有房住不了,苦不堪言 | 投诉单号 | 3024091315385308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13 15:38:54.0 | 答复时间 | 2024-10-10 10:00:3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房子漏水存在漏水质量问题,漏水4年一直没修好,物业索要一万多高额物业费,业主有房住不了,苦不堪言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0年在仁和美地购置一套房子,我购买的房子因为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房子一直到现在都在在维修中,我也没收房。我21年-24年去验房一直存在漏水,有报告和截图可以证明,并多次和物业管家沟通。物业管家一直回复维修,开始一直没修好,并且老是换管家,到时我房子维修时间慢,维修不到位,修了4年还是漏水。我把8月最新的漏水报告及21年至今漏水记录和物业条文已经上传,需要有关部门处理好、电话回访给我。
诉求一:物业方和建筑单位,承认房子质量问题,承诺无条件给我把房子维修到第三方检测过关为止,因为21年我就反应漏水了,现在都4年都没处理好,中间人都换了好几个,换一个管家就沟通一下,导致交接不清楚,拖延我的维修时间,我怕拖到维修期满不给我修,我就很麻烦。
诉求二:维修期到第三方检测过关期间的物业费由建建筑单位承担。毕竟我是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交房的,漏水是严重质量问题。
诉求三:我买房子,但是因为建筑单位房子漏水等质量问题和物业对接不到位,使得我的房子一直没法居住,导致我一直在外面租房。使得生活成本高了,我需要建筑单位和物业公司共同补偿租房损失。
诉求四:24年4月,我投诉过,信访单,312404141****506201,6月才给回复,回复的说房子没有漏水,我对6月的回复不认可,我有证据证明房子漏水,并请了三方单位验房,明确漏水,我希望有关住建局的相关部门直接电话给我回访,一定给我明确答复
2024-09-13 15:3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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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房子漏水不符合交付条件及相关物业规定.pdf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仁和美地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大亚湾区仁和美地12栋1单元3**1号房渗水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督促,建设单位前期已组织人员进行了维修,通过近期台风雨季查看,维修部位仍有局部渗水痕迹。我局工作人员约谈了建设单位,要求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加强与您的沟通协调。目前建设单位已安排人员采取屋面开挖方式,再次维修。关于您反映大亚湾区仁和美地12栋1单元3**1号房主卧及次卧卫生间漏水的质量问题,经区城建局的房管、物业等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属开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房屋质量问题。根据业主诉求,我局建议市民可根据协议约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涉及赔偿租房损失,建议市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告知物业企业做好解释与沟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10-10 10:0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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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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