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投诉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作为 | 投诉单号 | 3024091720221453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17 20:22:15.0 | 答复时间 | 2024-09-25 17:30:2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作为
诉求内容:致市政府办公室:
本人于2024年8月24日致信于民意通道(信件编号为:3024081111331342301),信件内容为:
(相关执法部门:
你们好,我是下板塘20号交通公寓*栋的业主,近期我们楼宇隔壁有一餐厅,将排烟管安置在我们楼宇旁,我们日夜收到烟油污染和抽风机噪音影响。烟油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和安置高空排放系统,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以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此外,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请相关执法部门给予处理,谢谢。)
信件于2024年8月20日回复如下: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餐厅违法排烟】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经排查发现旺角西胪莲藕汤店的厨房排烟管靠近交通公寓,工作人员多次现场查看该店未开门营业,致电也无法联系到该店负责人,下来街道工作人员将继续跟进处理。如后续情况仍未改善,建议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环保组)反映0752-2359691。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
在期后有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微信与我联系,并且派出工作人员进现场调查,但调查得出结果是该排烟管并非是排烟设施,理由非常简单:一,餐厅负责人说这是抽风设置,并非是排烟设置,二,工作人员现场看不到有油烟排出,本人在微信与工作人员沟通阐述这理由非常荒谬,因为排烟管油迹斑斑,并且工作人员去调查时餐厅也并非处于营业状态,也建议工作人员前去拍照油烟管油迹取证,从而要求餐厅拆卸油烟管和封堵排烟口,奈何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不听取从而置之不理,因为旺角西胪莲藕汤店的楼宇贴靠交通公寓,该餐厅做夜市,经营期间刚好是休息之时,大量辛辣刺鼻油烟和排烟机噪音严重影响交通公寓市民正常作息,因为长期排出大量油烟,导致整个巷道都充塞浓重的油烟味,希望政府督办此事,还于市民正常生活,并给与生态环境局不作为给与处罚。
2024-09-17 20:22:15.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街道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多次现场检查旺角西胪莲藕汤店,目前该店已拆除管道和堵住排口,已提醒该店负责人加强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如后续情况仍未改善,建议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环保组)反映0752-2359691。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
2024-09-25 17:30:27.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