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农民工工资何时落实 | 投诉单号 | 3024091911284792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19 11:28:47.0 | 答复时间 | 2024-09-19 14:57:4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法委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农民工工资何时落实
诉求内容:本人及他人共14人于2024年6月11日时间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惠州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相关执行经办人未征询申请人意愿(立即办理强制执行立案)、未经执行申请人同意就启动“执行前和解督促”程序、未告知执行申请人是否已向被申请执行人发送《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及其督促履行期限、《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粤 1302 执前调 11814号)所留联系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未告知执行申请人执行前和解督促进展、未告知申请人“执行前和解督促程序已结案“这一结果和结案后未及时办理“强制执行”立案。
惠城区法院此“执行前和解督促”程序纯属走形式,与“执行前和解督促”程序初衷相违背,即未征询申请人意愿,又未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申请人商谈执行和解,更未告知执行申请人执行前和解督促结果。我等申请人一致认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相关经办人员上所述行为存在不当,严重损害我等申请人利益,严重延误执行时效,违背我等申请人的意愿。
我等申请人为社会最底层劳动者,收入微薄,因被申请执行人恶意拖欠工资而被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从劳动仲裁到二审终局耗时将近两年。我等申请人身心疲惫,家庭收入因此锐减,生活困难。历尽千辛万苦才走到执行阶段,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此等“走形式”的督和解执行方式和“高高在上”的办事风格实让人民百姓寒心,与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完全不匹配。
现我等申请人要求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时限办理强制执行立案、加快执行进度、主动与我等申请人反馈执行进展。
我等申请人亦同步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向各相关单位和巡视组投诉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程序不当和相关人员的行为/作风不当的情况。
2024-09-19 11:2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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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来信反映的事项属涉法涉诉和纪检监察领域,建议您依法通过相应渠道进行反映,涉及纪检事项请径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网址:http://jwjcj.huizhou.gov.cn/pages/cms/hzjw/html/zxgg/18114043d86a47cbbe91e4acba699308.html?cataId=21845bb621324eea906946c8f639495d),感谢您的来信!
2024-09-19 14:5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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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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