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多次举报居民楼内开设ktv一事,县区相关部门无有效处理 | 投诉单号 | 30240923150938555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23 15:09:39.0 | 答复时间 | 2024-09-29 16:47:0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多次举报居民楼内开设ktv一事,县区相关部门无有效处理
诉求内容: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也已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电话咨询该法令有效性,然后多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立项,关于花点时间娱乐会所无营业许可证非法开设在居民楼内一事,然后由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处理;
1.该局明确表示多次警告,且该会所无营业许可证非法营业(有录音证明),却无有效应对方式,只是警告会所或暂扣设备勒令整改,第二天该会所依然正常营业并带ktv歌舞性质;因此对该局的监管力度表示质疑。
2.已举报六次该会所,居民楼内其他业主也同样举报多次,该局却依然无法有效处理或加重流程处理,会所依然在居民楼内宅歌宅舞;因此对该局是否有强硬面对不法行为的有效处理表示质疑。
3.该局反反复复处理问题不达有效效果,明确表示该会所违规,违法,却不处理、难处理,强效手段说要申请领导,现在我向市级求助,麻烦市级单位申出援手帮忙。
4.该局表示只能暂扣设备,无其他权利,需要联合其他部门,电话咨询其他部门却说由该部门主导,市民犹如皮球一样被反复推脱,明知违法违规一事,我国法律却能如此容忍、放纵吗?
5.多次无法处理、来回皮球格挡,怀疑有利益输送,请市局帮帮忙求证一下,感激不尽!
2024-09-23 15:09:39.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923150938555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花点时间会所开展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场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场所立即停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并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警告,同时,执法人员扣押了点唱主机并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拆除所有点唱设备。经复查,该场所已经拆除所有点唱设备。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09-29 16:47:07.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