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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投诉单号 30240924105912814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24 10:59:13.0 答复时间 2024-09-29 09:23:5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诉求内容:关于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以下称征地保),现有2点疑问需要求助解答。1、征地保,补贴对象怎么认定?2、征地保的保费从哪里筹集出来的?
2024-09-24 10:59:1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该件后,我局综合社会保险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你核实情况,并对“被征地农民补贴对象如何认定”、“社保费筹集”问题进行解答( 1、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的认定标准为“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指定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如实行土地股份制等情况可从其规定”; 2、征地社保费计提标准按照《关于公布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计提保障金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4〕53号)执行,惠州市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7.11万元的23%计提征地社保费。征地社保费由用地单位支付到我局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待项目获得批复后,再转至区社保分局分配到个人的社保养老个人账户)。 如您有其他疑问的,可前来或致电我局综合社会保险组(电话:0752-5562265)咨询反映。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4-09-29 09:23:5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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