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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样补缴 投诉单号 3024092413035649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24 13:03:57.0 答复时间 2024-09-29 16:23:5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样补缴 诉求内容:我妈马上60周岁退休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够15年可以补缴吗? 另外我在看到网上说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城乡居民社保是真的吗,怎么办理的呢
2024-09-24 13:03:5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样补缴】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经电话联系您而无法取得您母亲的具体情况,现将相关政策提供您了解: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相关待遇: ①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②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③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④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合并计算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⑤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不继续缴费(含一次性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不领取基础养老金,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至个人账户储存额发完为止,或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符合上述条件,可提供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党群服务中心办理。 承办单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
2024-09-29 16:23:5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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