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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惠州市水利局履行监督、挂牌督办、移送等法定职责的再次举报(第一次) 投诉单号 30240927175023531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27 17:50:24.0 答复时间 2024-10-12 10:29: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水利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惠州市水利局履行监督、挂牌督办、移送等法定职责的再次举报(第一次) 诉求内容:惠州市水利局:2024年9月27日的复函没有对投诉举报事项逐一回复,贵局作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根据法定职责逐一回复。
2024-09-27 17:50:24.0
诉求附件 惠州市水利局复函20240927.pn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请惠州市水利局履行监督、挂牌督办、移送等法定职责的再次举报(第一次)】的事项已收悉!龙门红色水乡项目所在河道为龙门县管理河道,经向属地龙门县了解,该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正按相关程序有序推进后续处置。相关法律文书情况,建议按属地原则径向文书制发机关龙门县水利局了解。如有涉嫌违法犯罪相关线索,建议向有权限处置的机关反映。同时,该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列为了各级水利部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遗留问题。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承办单位:惠州市水利局
2024-10-12 10:29:2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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