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罗县长宁镇罗浮新城物业占用公用地方及违建 | 投诉单号 | 3024120718130886201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4-12-07 18:13:08.0 | 答复时间 | 2024-12-21 09:42:03.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博罗县长宁镇罗浮新城物业占用公用地方及违建
诉求内容:物业私自将16栋1楼部分空间(原规划的一条天桥通往18-20栋)占有已有,砌起墙砖围蔽并进行违规搭建,相关面积并入16栋**房里去(**号房的房产证面积也才132.55平方,他是凭什么把这些地方占为己有)。要知道小区业主装修的时候,物业不给封阳台,但他们自己却公然违规搭建。无论什么是理由,包括为了公共安全这些高大上的原因也不是占用及违规搭建的理由,难道为了全体业主的安全,我就能为所从欲为吗,显然是不可以的,一切都要依法办事。我真心希望贵局能公开公正处理好此事,不要想着和稀泥,如果不行,那不好意思,下一步就是到国家信访局投诉贵局不作为了。还有,根据信访相关规定,希望你们不要向物业透露我相关信息,谢谢。
2024-12-07 18:1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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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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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博罗县长宁镇罗浮新城物业占用公用地方及违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镇人民政府将此案件转给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调处。经反馈: 关于反映物业私自将16栋1楼部分空间(原规划的一条天桥通往18-20栋)砌起墙砖围蔽并进行违规搭建问题,经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后,该位置违章搭建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已将案件转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查处理,感谢您的反馈与监督!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了解,联系电话:0752-6660889。
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2024-12-21 09: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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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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