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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询问惠州市惠东县黄埠政府有关东头村土地的回访人员!如何形成天元公司合同的问题? 投诉单号 30241214073144594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2-14 07:31:44.0 答复时间 2024-12-27 09:37:3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询问惠州市惠东县黄埠政府有关东头村土地的回访人员!如何形成天元公司合同的问题? 诉求内容:尊敬的惠州市人民政府:我是黄埠镇沙埔村委东头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邹*华,我追问黄埠政府相关人员的一切有关天元公司处理工作的不妥,将保留追究黄埠政府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天元公示合同是经东头村小组组长亲生2哥邹*初订立,居委会主任邹*真私自在未经东头村民集体户三分之二户同意下强行盖上居委印章,在这种相关明知的情况下,黄埠镇府相关责任区负责人没有尽到保护东头人民集体财产的责任!同时黄埠政府说公示了叫东头村集体人员不能开发,何故不是终止天元公示合同?公示还东头村集体人民?叫我整个村不要发展,何故又在黄埠政府公示之后,让天元公示强行去种植松树?导致国家财产直接损失不必要的征收赔偿?何故我村集体人民不能发展?黄埠政府一直说合同形成于什么年记得清清楚楚?为何当时不按照党的批文?按照党的指示公示合同已经终止和终止?为何要掩饰天元公司?是不是暗中保护违法合同?存在黄埠政府内部相关人员官商勾结.保护天元公司得逞?一切真相迟早会水落石出!请黄埠政府相关人员认真思考法律区分的问题,回访要公道,不要遮遮掩掩,无视国法!
2024-12-14 07:31:4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惠东县黄埠政府有关东头村土地的回访人员!如何形成天元公司合同的问题】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民邹*华,沙埔村原东头村小组村民,现居住在香港。接到你的诉求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广东天元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天元公司)与东头村小组的《同意土地承包经营(转让)合同书》形成于2010年12月,该合同是东头村小组与天元公司签的合同。你反映的天元公司和东头村集体土地归属权限涉及到双方的合同纠纷。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裁定的范畴,镇政府无权裁定是否有效。2012年初经调查,广东天元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与东头村小组租赁山林土地进行开发等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镇政府于2012年3月就向天元公司发出了停止对东头村小组租赁的山林土地进行开发行为的函,且在该涉及土地上挂了公告牌。该问题属于涉法涉诉问题,按照诉访分理规定,若你质疑该合同的合法性,建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你反映文件内容与公告牌内容不符的问题不属实,文件函和公告对应的主体不同,故内容有所差异,但整体意思均表示为未经批准任何人停止对东头村小组租赁的山林土地施工。若你仍存在疑问,建议你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2月26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2024-12-27 09:3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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