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无证通乳师,非法执业,祸害群众 | 投诉单号 | 3024121616232560401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4-12-16 16:23:26.0 | 答复时间 | 2024-12-26 09:50:47.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无证通乳师,非法执业,祸害群众
诉求内容:我是一名产后不久的宝妈,现怀着十分愤怒的心情向贵单位投诉一位无牌无证经营的通乳师,其不当操作给我的身体和精神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为防止这位冒牌“通乳师”继续危害社会,请贵单位务必重视,及时阻止这种违法侵犯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2024年12月6日,本人因产后堵奶通过微信联系到这位“通乳师”,当时她在未出示任何营业执照或相关从业资质证明的情况下,就开始为我进行通乳服务。在通乳过程中,我明显感觉到其按摩手法非常不专业且用力过度,但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和当时的急切处境,我并未及时制止。在通乳结束后,我发现乳房的炎症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发严重,出现了红肿加剧、疼痛难忍甚至伴有发热,高烧不退等症状。这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产后身体恢复,我不得不前往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医生诊断后表示,此次炎症加重与不当的通乳手法有密切关系。在通乳过程中此通乳师还一直讲他人私事,职业道德堪忧。
发生此事后,本人与“通乳师”沟通协商无果,她承认自己没有营业店面,而且还把本人微信电话拉黑,连一句最起码的“道歉”都没。多个宝妈群都有在推荐此通乳师,继续危害社会。
在此,我强烈要求贵单位对该无牌无证经营的通乳师进行严肃查处,依法取缔其非法经营活动,避免更多的消费者遭受类似的伤害。同时,我也希望贵部门能够加强对通乳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12-16 16:2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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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无证通乳师,非法执业,祸害群众】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通乳师非我局审批的水平类的职业技能培训,如因该类行为导致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应在属地报警处理。
12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26 09:5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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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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