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添加收藏
标题 关于汽车报废补贴 投诉单号 3024122016501321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2-20 16:50:14.0 答复时间 2024-12-26 09:12: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商务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汽车报废补贴 诉求内容:本人于今年9月购买了新能源汽车,9月提交了申请报废旧车的申请,并按要求重新在平台补交的资料,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我于11月26日再次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了申请,12月10日收到1.5万元的补贴 ,可是根据政策报废可获2万元补贴 。请问审核流程的工作是如何进行的?现要求按实际补回5千元 的补贴 。
2024-12-20 16:50:1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投诉的【关于汽车报废补贴】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您的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中实际燃料种类为“混合动力”,但您填写的申请补贴类型为:燃油乘用车补贴,系统自动按照消费者的燃油乘用车标准进行审核。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此次补贴为国家资金,按照商务部业务统一系统的审核情况进行拨付,我局无法单独补回5000元的补贴给您。根据您的申请情况,提出建议办法如下:我局可将申请人的申请进行“终审退回”,待广东省商务厅审核同意后将申请人的申请补贴资料退回,由消费者将之前已发放的15000元原路退回至我局委托的拨款账户。申请资料退回后由申请人自行修改“申请补贴类型”后再重新提交,重新按照消费者的申请顺序进行审核和拨付。目前我市汽车补贴资金总额已接近上限,先到先得,用完为止。按照此种操作流程您会有因资金额度用完导致拿不到申请补贴的风险,需要您自行评估。此前我局已接听您的电话并详细描述了解决办法,如有疑问,可再次联系我局,感谢您对我市促消费工作的理解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商务局
2024-12-26 09:12:19.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