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异地缴存公积金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投诉单号 | 3024122317045602201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4-12-23 17:04:57.0 | 答复时间 | 2024-12-25 15:38:55.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异地缴存公积金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诉求内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好,对于以商业按揭贷款方式在临深片区购入自住刚需商品房的跨市通勤人员,由于来往两地,工作与家分属不同行政区,无法办理相应公积金贷款,且经查询贵中心相关政策,不受理异地缴存商转公的申请事项。这杜绝了我们这类人群享受公积金政策的资格,请问能否推进与深圳互通公积金放贷系统和流程,做好民惠民生福利。
再问现在是否有相关的政策草案在规划当中,请不吝告知!谢谢!
2024-12-23 17:0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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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异地缴存公积金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问题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惠市公积金〔2021〕44号文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住住房,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但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来自于我市缴存职工汇缴的资金,商转公贷款是我中心主动作为推出的惠民利民措施。由于资金池有限,目前只能受理我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因此您异地公积金不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条件,2024年12月24日,我部工作人员致电您,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3273818。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
2024-12-25 15:3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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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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