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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考政策 投诉单号 30241225223142201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2-25 22:31:42.0 答复时间 2024-12-30 09:57:0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考政策 诉求内容:现有一学生初一阶段在外省就读,2025年2月份可以完成随父母落户惠州市的手续。请问,1:明年9月份是否可以申请转学到惠州市的初中就读初二?2:转入后是否具备惠州市学生的学籍?3:初三是否与其他惠州市学生一样,正常参加惠州市的中考,并正常参加高中的录取。盼回复。谢谢。
2024-12-25 22:31:4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中考政策】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目前“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已发布“惠城区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公告”根据转学公告指引,转学适用对象:具备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小孩户籍在学区范围内,因房产动迁等原因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转学原则:公办学校学区是针对起始年级招生而划分的,转学不划分学区。公办学校转学只是参照起始年级学区范围和入学条件,由学生户籍所在学区内学校受理,视学区内学校入学条件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在具备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前提下,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房、户情况及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 2.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3.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学生初二户籍迁入惠城区,按目前规定可以在城区参加中考,相关公告指南请留意惠考指南公众号,或来电咨询(联系电话:2677303)。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122522314220101HBD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我市《关于做好惠州市 2025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学籍和户籍都在我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生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可以在就读学校报考;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部门设立的社会考生报名点报考。报考地点决定了考生按该县区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录取,考生一经派号不予更换报考点。 惠州市教育局
2024-12-30 09:57:0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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