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收费标准 | 投诉单号 | 3024122719025994501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4-12-27 19:03:00.0 | 答复时间 | 2025-01-13 17:27:01.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收费标准
诉求内容:致惠州市政府发改局和物业管理部门
您好!
我是惠阳区融创臻园一期的业主,写信是为了向您反映并投诉我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我对物业公司在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方面有一些疑问,希望能够通过这封信向贵部门咨询相关信息。
1. 首先,我想了解惠州市物业公司的评级和备案标准。请问,惠州地区的物业公司是如何进行评级的?目前有哪些评级标准和具体的评审流程?此外,物业公司的备案是否有明确的要求和步骤?我希望能够获得具体的政策文件或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物业管理的规范。
2. 关于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是否进行物业服务管理标准评级备案?其公司评级为多少级?此前,物业一直以一级物业服务标准进行收费。但目前小区众多业主对物业所说一级服务并不认可。
3. 其次,我关心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请问惠州市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能否提供相关的收费标准文件或指南?我想了解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及其合理性,以便我们业主能够合理维护自身的权益。
4. 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执行的物业定价是否经过审批和备案?其前期和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收费为3.38元/平方,停车费280元/月的定价依据的合规性,据了解惠州市惠阳区执行的是市场调节定价,那么是按什么标准参考执行?是否有指导价格和定价标准。参考广州住宅最高标准服务收费不超过2.8元/平方米·月。对比本小区物业的定价实属偏高,普遍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均由开发商同属集团的物业管理公司定价,这对业主的权益不友好,现成立业委会条件并不完善和难度增加。业主和物业公司没有平等对话资格。结合现在的价格物业费和停车费每月平均需要600元起的管理费用,近年的经济大环境都不好,这属实增加了业主的生活成本。国家人民银行部门都降低了基础利率等政策普惠百姓。
最后,亦希望贵部门能够提供相关的信息,让我们业主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主导部门参考周边城市地区的物业服务标准价格能提出指导参考价。谢谢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请求,期待贵部门的回复。若有任何需要进一步提供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此致!
2024-12-27 19: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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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反映【物业收费标准】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我局没有对物业公司评级和备案流程。据查,融创臻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法定产权建筑面积已出具实测报告、办理房产证的,以实测报告、房地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交纳,包干使用,盈余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3.38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6元/月/平方米;幼儿园:3.38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卫生清洁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7办公费用:8物业公司管理费用分摊;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10法定税费;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基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或者物业管理服务支出。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如下约定:物业管理费单价中包含共用部位水电分摊。”其他事宜,以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为准。1月8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调处结果。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1869)。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 1、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按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2、停车收费的问题。根据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房产管理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5〕115号)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放开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车位产权人、业主大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与物业公司协商签订物业合同约定具体收费标准,不需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因此该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和规则(包括设置免费停放时间、具体的收费方式)应由车位产权人、业主大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与物业公司协商签订物业合同进行约定。综上,建议你查询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分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协议相关约定,如出现收费纠纷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同时,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慎重考虑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业主满意度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
2025年1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惠州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放开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保障性住房除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管理。目前,惠州市非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公共物业管理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2、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2022〕5号)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内容。3、根据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惠州市房产管理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5〕115号)文件精神,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放开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车位产权人、业主大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与物业公司协商签订物业合同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感谢您的来信!2025年1月9日我局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相关调处情况。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咨询,咨询电话:0752—3389386。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01-13 17: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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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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