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给予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 投诉单号 | 3024123123111816701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4-12-31 23:11:19.0 | 答复时间 | 2025-01-08 10:52:34.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给予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诉求内容:惠州市公安局: 您好,本人姓名:徐*,身份证号码:1403021985****0819,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惠东县平海镇园村卓越御山海花园6栋1**8房,手机号码:156****8848,出入境受理号:130000041***827 事情经过:本人于2024年11月份在惠州市惠东县出入境大厅申请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入境给我致电说,审批不通过,说惠东反诈中心给的不通过,本人致电给惠东反诈中心0752-8884115查询,说我有个案件,要求我出具案件结案证明, 案件的起因:因2023年11月左右,因为有笔款朋友给我汇了10万元,当时我也不清楚事情,马上把我银行卡冻结,内蒙古包头市东河派出所给我致电,说这是涉嫌诈骗的钱,于是包头市东河派出所没有过几天,来我们当地派出所把我抓去调查,问话,我把原因告诉了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包头市派出所问了话,把我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就把我放了,本人并没有犯罪,并没有给派出所提起公诉,到法院判决,我并没有罪。我也会通过投诉内蒙古包头市东河派出所给我解除我的出入境内控。 事实与理由:投诉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本人因身份出入境别限制,带来生活不便,造成生活出行不便,本人正常公民,在本地正常经营生意,要求惠东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给我办理证件,出入境,我多次反应,至今都没有任何结果,出入境就叫我找反诈中心,我本人并没有违法违规,也没有做任何的犯罪之事情,在此,恳求反诈中心能够对我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对我港澳通行证和护照的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公民在没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当享有依法申请出入境的权利,申请人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2024-12-31 23:1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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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给予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的事项已收悉!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存在诈骗前科记录,且有涉及未到案的案件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依规开展涉诈重点人员出境限制管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需对您出境进行管控。2024年1月3日16时40分,惠东县反诈中心民警已使用电话(8884115)回访您并将情况向您反馈。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
2025-01-08 10:5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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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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