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城管部门不作为 | 投诉单号 | 3025010411222863101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04 11:22:28.0 | 答复时间 | 2025-01-24 10:12:52.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城管部门不作为
诉求内容:大亚湾西区翡翠山城红郡别墅某住户(翡翠山二期13栋停车场正对面一别墅,如图所示)家中存在犬吠声噪音扰民,此事件在投诉前已反馈物业无解决。1月3日执法局回应仅告知物业沟通并办结,敷衍了事,并未进行执法和强制措施。1月3日晚上,该住户的狗叫声仍然继续,并无改善。现要求执法部门对住户进行依法处理,警告并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狗叫扰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养犬人或者管理人不文明养犬,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随意遗弃宠物犬、不及时清洗犬只排泄物、放任宠物犬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奔跑、叫喊等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逾期不改正或养犬行为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相关部门可能会采取强制收容犬只的措施,另外,调查此住户是否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若执法部门继续敷衍了事,不依法处理,将向上级部门反馈。
2025-01-04 11: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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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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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翡翠山城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市民反映城管部门不作为,物业企业表示小狗已送走。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5年1月23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5-01-24 10: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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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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