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开发商不给开全款发票 | 投诉单号 | 3025010615384943701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06 15:38:50.0 | 答复时间 | 2025-01-08 11:22:22.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发商不给开全款发票
诉求内容:本人缴纳全部房款至今已三月,开发商至今不开具全款发票,以没钱为由拒绝开具。
2025-01-06 15:3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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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开发商不给开全款发票】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请提供所需佐证资料:1、检举业务情况说明(应完整表述被举报人名称、名称不详的需要提供被检举事项发生的具体地址、被检举事项发生的具体时间);2、业务证明(购货/物或发生消费时的合同/协议、购物小票、送货单、就餐小票等);3、付款证明(个人刷卡单、收款收据、有显示收款方名称的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账单页面、银行转账凭证等))。您可收集相关线索材料在网上搜索“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违法举报”上传附件佐证材料进行投诉举报,如有疑问可咨询:0752-2293121。感谢您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1月8日,我局已通过短信提醒您收悉处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5-01-08 11:2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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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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