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投诉举报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本人多次投诉举报“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300号南边灶安置区C区-01号【爱德口腔】”虚假宣传一事:行政不作为、拒不立案 | 投诉单号 | 3025010916071854601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09 16:07:19.0 | 答复时间 | 2025-01-22 17:00:32.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举报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本人多次投诉举报“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300号南边灶安置区C区-01号【爱德口腔】”虚假宣传一事:行政不作为、拒不立案
诉求内容:投诉举报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本人多次投诉举报“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300号南边灶安置区C区-01号【爱德口腔】”虚假宣传一事:行政不作为、拒不立案
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此前,本人多次向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大亚湾西区【爱德口腔】存在虚假宣传,声称门店品牌“创始1982年,牙医世家专注口腔40年,提供多项材料,明确指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第一款、《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并存在一定数额的违法所得达37312元。
该举报情况根据以下法定条例:
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符合立案条件,应当立案。但承办单位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屡次行政不作为,以“情节轻微”被告知无法立案。
具体多次投诉举报记录如下:
第1次投诉举报 https://12345.hzszsj.cn/12345_web/appealPublic/toDetail?formId=c1734dcfc22a4549af94a4a8dd82c7ce&code=292409**********701&sqly=29
提交时间 2024-09-12 19:01:15
回复时间 2024-09-30 17:46:11 耗时 18 天答复: “现场未发现您反映的违法行为,其确系在开业时使用了您所反映的宣传内容,已经于24年初将相关内容自行下架,后续未再使用相关宣传内容;鉴于该商家的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
第2次投诉举报 https://12345.hzszsj.cn/12345_web/appealPublic/toDetail?formId=e16f992cc917417a97ae5086d1e0203e&code=2924102521334271101&sqly=29
提交时间 2024-10-25 21:33:42
回复时间 2024-11-20 10:28:16 耗时 26 天答复: “您反映被举报商家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成立”。
第3次投诉举报 https://12345.hzszsj.cn/12345_web/appealPublic/toDetail?formId=f59be8267f064ad683ce61368063f6b1&code=2924**********95401&sqly=29
提交时间 2024-11-20 19:11:26
回复时间 2024-12-12 14:54:24 耗时 22 天答复:“经核实,举报人反映被举报商家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成立”。
目前大亚湾西区【爱德口腔】门店现场和客服微信 aidekouqiang888 发布的朋友圈内容,仍有“牙医世家”部分虚假宣传内容,处处暗示,并非第一次举报回复中所言“已经于24年初将相关内容自行下架,后续未再使用相关宣传内容”,但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却视而不见,机械答复“现场未发现您反映的违法行为”,敷衍答复,草草了事。
既然虚假宣传违法事实成立,且继续存在虚假宣传内容,并存在一定数额的违法所得达37312元,特此向上级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反映该投诉举报事宜,要求介入监督、并立案、彻查处理大亚湾西区【爱德口腔】虚假宣传一事,核实违法所得具体数额。
综上,现要求上级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成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职能,进行【立案】查处,严肃公正处理,视情节严重性而定进行处罚。
此次举报前,除了提交的材料外(上传附件不能超过10M,前3次提交的投诉举报材料详见上文3个链接),最近两周,本人已进行多次拍照录像取证,举报材料已加密,只有内部工作人员可见,别通风报信、违规操作了。若继续敷衍了事,必要时将通过媒体渠道反映曝光行政不作为和向督查部门举报。
2025-01-09 16:07:19.0
|
||
诉求附件 | 第4次上传平台材料-已加密.zip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反映投诉举报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300号南边灶安置区C区-01号【爱德口腔】”虚假宣传一事行政不作为、拒不立案的事项的已收悉!经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我局自2024年9月12日收到市民关于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300号南边灶安置区C区-01号【爱德口腔】虚假宣传的相关举报后,指派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处理。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实市民反映被举报商家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成立,但鉴于该商家的具体情况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情形,决定对被举报商家依法不予立案,并按照法定程序时间向市民反馈调处情况。未发现行政不作为、拒不立案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17:00:32.0
|
||
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