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请求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建议 | 投诉单号 | 3025011615432107201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16 15:43:22.0 | 答复时间 | 2025-01-24 16:59:25.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请求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建议
诉求内容:市住建局领导,你们好。目前,老百姓生活艰难,国家各行业都在减税降费,着力减轻老百姓的负担,比如住房贷款利率都从原来6点多降到3.3以下了,可我们珑誉花园的物业费还是2.6元一平米,停车物业费70一个月,太贵了,贵的离谱,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远远不匹配。当时买房签约物业服务条款也是被逼无奈,开发商霸王行为业主也没得选择。物业费收入除了小区维护和工作人员经费外,其实大部分收入都被碧桂园集团拿走了,狂吸业主的血汗钱。物业公司也得为业主着想,要降一点收费标准才行。所以,乞求贵局为广大老百姓着想,督导物业公司降一些标准,感谢。
2025-01-16 15:4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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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请求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建议】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你的诉求事项进行了反馈。该物业负责人回复表示:关于降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房产管理局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试点的工作方案》的规定,我市从2015年10月开始,新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商参照同类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结合开发项目品质,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加强相关业主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业主的合理意见,努力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1-24 16:5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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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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