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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孩购买的农村医保绑定的是本地卫生站,我想改到县人民医院,要怎么弄? 投诉单号 30250117161526036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5-01-17 16:15:26.0 答复时间 2025-01-20 16:44: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小孩购买的农村医保绑定的是本地卫生站,我想改到县人民医院,要怎么弄? 诉求内容:小孩购买的农村医保绑定的是本地卫生站,我想改到县人民医院,要怎么弄?可以更改吗? 平时都是只能在龙溪卫生院看病才有报销 ,如果去博罗人民医院用不了,请问能改绑到博罗人民医院吗?待回复,谢谢!
2025-01-17 16:15:2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小孩购买的农村医保绑定的是本地卫生站,我想改到县人民医院,要怎么弄?】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惠医保规〔2024〕1号 )第十二条 参保人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参保居民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近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医疗机构,选择范围包括:乡镇卫生院含所辖行政村卫生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县区第二人民医院”,其中未成年人可选择1家儿童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或者未设置妇幼保健院县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选定的就医机构,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保持不变。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门诊定点机构:(1)参保人因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发生改变的;(2)用人单位常住地发生改变或参保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3)参保人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转换的;(4)原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变更地址或取消定点资格的;(5)参保人符合计生政策怀孕的;(6)参保人年度内尚未在原选定门诊定点机构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年度内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到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除以上述特殊情形外,需变更下一年度门诊定点的,在每年9月至12月到所选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定点手续。2025年1月2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承办单位:惠州市博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5-01-20 16:44:2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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