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失业保险技能补贴 | 投诉单号 | 3025012012525921201 |
类型 | 建议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20 12:53:00.0 | 答复时间 | 2025-01-25 09:57:18.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失业保险技能补贴
诉求内容: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3号)要求:依法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的证书且需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我的证书是2024年2月3日下发,按照文件规定在2025年2月3日前可申请,但目前暂停失业保险技能补贴申请,建议不要搞一刀切,允许在2024年取得证书符合条件的职工领取,而不是2025年1月1日起就直接取消领取补贴。
2025-01-20 12: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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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失业保险技能补贴问题的事项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3日电话与您沟通,已详细解答。根据我局职能,现再简单回复如下:
根据现文件规定,2025年起不符合实施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
若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5562680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3日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
2025-01-25 09:5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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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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