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撤销社保申报 | 投诉单号 | 3025012015245890001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20 15:24:58.0 | 答复时间 | 2025-01-24 16:56:10.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撤销社保申报
诉求内容:惠州市华昇文化服务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左右申报社保,参保人是法人本人,因当时企业有应收账款没收回,资金紧张,所以只是申报(没有实际缴款)。直至2024年尾,企业资金问题仍没有得到改善,故向相关部门(惠城区税局,12345平台有诉求工单记录)申请核销之前的社保申报,但多次都以不符合条件被拒绝核销,相关部门提出的条件,企业确实不符合,那请问。。。作为企业的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企业无力补缴,难道就这样一直欠费吗???难道就这样一直累计滞纳金吗???核销的恰好是法人本人,并不是说侵害了某个员工的利益。。。试问,如果有能力补缴,有谁会愿意放弃自己的社保呢???现就此问题,特向更高一级领导求助,望得到满意的答复和解决。
电话:130****9488
2025-01-20 15:2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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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撤销社保申报】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提及 社保欠费核销的问题,根据您反馈的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电话联系您,经多次请示上级政策部门,结合您表示华昇文化服务有限公司实际属于长期未经营的状态,即可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结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法人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情况,申请欠费数据核销,您表示已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5-01-24 16:5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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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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