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异地公积金商转公 | 投诉单号 | 3025012316234718401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23 16:23:47.0 | 答复时间 | 2025-01-24 17:02:41.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异地公积金商转公
诉求内容:看到有关新闻消息,请问在东莞工作并交纳公积金的市民,在惠州购买了二手住房后,能否申请使用东莞的公积金来办理惠州房子的商转公手续?
2025-01-23 16:2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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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异地公积金商转公】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10月29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仅限购买商品房,商转公不参照该文件执行。因此,您在东莞购买住房公积金无法办理商转公业务。我部工作人员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9点20分、9点47分、10点25分通过座机(0752-6733396)致电,都未能与您取得联系。如需了解更多住房公积金政策资讯可以关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如有疑问,欢迎再次咨询。业务咨询:0752-12329或6733396。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罗管理部
2025-01-24 17: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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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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