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云诉求两个公司补交公积金一事 | 投诉单号 | 3025012319494541101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1-23 19:49:45.0 | 答复时间 | 2025-02-05 09:56:02.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张*云诉求两个公司补交公积金一事
诉求内容:1. 2024年11月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了资料,要求惠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补交2017年9月至2021年6月的公积金
2. 2024年12月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了资料,要求广东丰泰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补交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的公积金
以上两个公司的在职所有证明资料已递交,麻烦帮忙尽快跟进,谢谢!
2025-01-23 19:4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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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5012319494541101】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投诉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案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处理过程中。我中心于2024年11月及12月分别收到您的投诉资料,对于该案件的处理高度重视,一直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在做好相关登记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跟进核实,同时向惠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广东丰泰裕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宣讲了有关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我中心多次与投诉人及劳资双方沟通,希望其协商处理,但劳资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我中心拟对上述两家公司以维权补缴住房公积金正式立案。2025年1月27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告知案件处理进度,您表示知悉。我中心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尽快压缩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力争尽早结案。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2731131。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2-05 09:5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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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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