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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敦促结果 投诉单号 3123031922461427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19 22:46:15.0 答复时间 2023-03-31 16:57:1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陈海波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敦促结果 诉求内容:关于Szxx202302101657114377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已转达云山派出所办案民警知悉。警察应该根据警情和取证的证据判断是否属于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范围,属于警务范围的,务必受理并开展查处。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民事纠纷,应该在告知并指导当事人按照合法的法律程序解决。我局已敦促办案民警依法向您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以便您进一步的维权。感谢您的来信! 以上为2023年3月3日领导信箱回映,至此本人并未收到任何民警以及地方派出所联系 并在此补充:在写上一封信访状之前,办案民警曾拿出一些复印件以及一堆空白合同以及与本被告毫无关联文件对本人该事件进行推托,实际情况当时的文件与被告本人毫无关联,连最基本的银行流水都没有,时至今日,被告在上次派出所劝解后认为公安民警制裁不了反而更加变本加厉,本人非常明白一个经济案件侦查的难度性复杂性,但该被骗钱款数额巨大,烦请领导重视并敦促办事
2023-03-19 22:46:1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1230319224614272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2年12月份,罗*成与朱*一起来到云山派出所,罗*成报警称其被朱*以一个虚假项目诈骗其钱。对此,我局云山所民警经向双方了解,并展开调查。经查,罗*成反映的事项属经济纠纷,已建议其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云山派出所已告知群众相关处理情况。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23年3月31日
2023-03-31 16:57:1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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