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公仆合法办假证件 | 投诉单号 | 31230416233330039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6 23:33:30.0 | 答复时间 | 2023-05-10 17:26:0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公仆合法办假证件
诉求内容: 举报
尊敬的惠州市人民政府领导温市长你好!
反映举报事项:官员违法事实,平民百姓遭遇投诉无门。
惠东国用(2015)第1030006号,惠东国用(2015)第103007号。惠东府国用字1993第132****0914号
诉求:请求惠州市人民政府对欺上瞒下人员一定要处置,不作为,乱作为。打假保。
1.惠州市惠东县自然资源局黄钢军,钟金强等人拿着人民公仆身份到处玩黑暗套路,《在2015年为他人新办两份不动产权证件.另外一份为假证却无法挂牌拍卖。一共为3份不动产权证件》。被执行人:朱瑞英名下不动产权证上档案为空白无存档。依据关于:惠东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函2021粤1323执382的复函文书。在2021年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自然自资函20201820号文书向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一审,经二审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文书复函述明被执行人:朱瑞英名下不动产权证件于位置坐标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位置.红线图.坐标图,卫星图.照片。
事实理由:
惠州市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合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包函投诉回函文书依据,严重导致惠东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致敬!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3-04-16 23: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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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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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关于市民反映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巫燕雄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惠东国用(2015)第1030006号、惠东国用(2015)第1030007号】的原使用权人为巫绍鼎,2005年巫绍鼎去世后,根据(2014)粤惠惠东第002626号《公证书》,巫燕雄为该宗地的合法继承人。巫燕雄于2015年向原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更名,并取得上述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朱瑞英名下宗地【惠东府国用字(1993)第13230400914号】坐落在梁化镇新桥街地段。
上述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清晰。如需获取证件的相关情况,需权利人向我局查询。
特此告知。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我局于2023年5月10日通过电话方式告知信访人,信访人表示知情。)
2023-05-10 17:2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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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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