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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报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张振华李伟军等人严重违法 投诉单号 3123060808530272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08 08:53:03.0 答复时间 2023-06-21 17:30:1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温金荣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举报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张振华李伟军等人严重违法 诉求内容: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黄鱼涌村委围肚村人,我想实名制举报:惠州市惠阳区资源局,张振华,李伟军等人。事情经过很长,篇幅有限,所以尽量简洁上诉! 1.概要:惠州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3日责令惠阳区人民政府,已查明其资源局严重违法且办案人员未到涉案住宅地。没有发现在2013年已有建楼的事实下,惠阳区资源局还违法办理了该住宅地土地使用证到刘文凡名下。详细内容请看附件 2.在2020年1月20日,【关于何文彦信访事项的告知书 】回复中提到当事人双方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均未发现建筑物,且当事人现场领勘指认为空地。现上诉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刘文凡名下证号为:惠阳国用(2016)第0500046号。那请问为什么举报了,而且信访了也还不去调查,只是敷衍推脱了事?其中,所谓的当事人领勘。吴幸芳或者我本人何文彦都不在场,何来的当事人领勘?? 连辛亥革命元老民族英雄何子渊,何贯中后代的我们都遭此蛮横无理之事,不考虑人性不考虑受害者的我们逼迫得我们没有后路。那实在是让人胆寒且心凉,没了根没了命,那到时候只能以革命先驱后代蒙冤受屈上新闻头条来平反!
2023-06-08 08:53:0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何*兰: 您好,关于您举报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张振华李伟军等人严重违法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广东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来访人既不是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也不是委托代理人的,不予受理。经查,您不是案件当事人,亦未表明您是该案件当事人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也不是委托代理人。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广东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您的此工单事项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案件承办人员,联系电话:0752-3302721 2023年6月2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二、 关于您多次通过各平台反映的事项,我局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内部会议,针对依职权撤销惠阳国用(2016)第0500046号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我局已启动了更正登记程序,进行了更正登记,撤销了惠阳国用(2016)第0500046号土地使用权登记。 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06-21 17:30:1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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