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医师执业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4092111023435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21 11:02:35.0 | 答复时间 | 2024-09-27 15:50:4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医师执业问题
诉求内容:执业范围为“中医皮肤科”(初级)能否在西医院的皮肤科执业。谢谢。
2024-09-21 11:02:35.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关于医师执业问题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咨询后,针对您反映的医师执业问题,根据《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
承办单位: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09-27 15:50:43.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