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惠阳支公司退费问题 | 投诉单号 | 2923041309183521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3 09:18:36.0 | 答复时间 | 2023-05-06 11:45: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惠阳支公司高海平骗人买保险
诉求内容:2017年3月,我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惠州惠阳支公司高海平购买了两份保险,当时购买时,她说交满期限(我老公10年,女儿20年)可全额退回已交的保险金,已经交了六年,这六年我们反反复复问她同一个问题,她的回答都是这样,今年3月份要交第七年保险,我们又问了一遍,这次他的回答跟往年不一样!这次说不能交满期限退也不能全额退!这不是骗人买保险吗?每年孩子的压岁钱来交保险,缺被告知不能全额退也不能交满期限退,而是交满期限后十几二十年退!这六年交了4万,现只能退1万.,白白被骗了3万,都是辛苦钱啊!现在我希望退回全额已交保险金!望直通车能处理好!
2023-04-13 09:18:36.0
|
||
| 诉求附件 |
|
||
| 答复意见 |
郑*婷:
我分局分别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4日收到你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的反映材料,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8号)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四项、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你反映的被举报人涉嫌违反相关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的举报事项,证据不足;同时身份信息不符合实名举报要求。请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补充完善下列材料:1.证明材料,如录音及录音的文字整理稿、与销售人员的相关微信或短信记录等证据;2.本人有效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你应当对举报内容及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材料上签名。受理审查时限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计算。
二、对于你反映的“要求全额退回已交保费”的事项,属于你与中国人寿之间的民事争议,依法应当与中国人寿协商解决。我分局将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3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转送中国人寿办理。你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电话:0752-2117571)。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螺仔湖二路10号惠州银保监分局
感谢你对惠州银保监分局监管工作的支持。
惠州银保监分局
2023-05-06 11:45:24.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